本报消息(记者 王卫英 何生英 通讯员 叶利宏)4月3日,兰溪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举报称,兰溪市溪西一家超市二楼的化妆品专柜出售赠品。这位市民反映,他在溪西这家超市买了霸王焗油膏和芦荟保湿洁面水晶,每样只要3元钱,起初还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可回家后撕开包装一看,发现瓶子上贴着的白色标签下面是“非卖品”、“赠品”字样(见上图)。
工商人员赶到了超市,发现柜台上仍摆着一些用条码标签遮盖住“赠品”、“非卖品”字样的化妆品,超市二楼的日化品专柜仍在出售啫喱水、精华素、焗油膏等赠品。超市工作人员说,他们从3月底开始出售这些赠品,但先前顾客购物时该送的赠品都已赠送,并没有扣留。因为超市里商品有时候被偷窃,还要举办店庆等活动,所以霸王公司为弥补超市的损耗就将这些赠品送给了超市,超市廉价出售给顾客,实际上是把实惠让给了顾客。
工商人员要求商家不得销售赠品,于是超市工作人员把赠品撤了下来。“赠品是不允许出售的,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如果出售的话就涉嫌虚假广告。”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经清点,执法人员共发现此类用标签“整容”过的霸王洗面乳25支、护发素42支、啫喱水11支、洗发水210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