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范商品条码的使用,打击商品条码违法行为。近日,平邑县质监局对市场上在售的产品进行了商品条码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该局结合县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以超市、药店、保健品店等销售商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玩具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为重点检查产品。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对应字符(阿拉伯数字)所组成的用于表示商店自动 销售管理系统 的信息标记或者对商品分类编码进行表示的标记。商品条码对于商品而言,就像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和永久性,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 “ 溯源 ” ,也就是当一个商品出现不合格现象,通过统一商品条码马上可以找到生产商品的厂商。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冒用或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证。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超市、药店的 商品条码 使用情况比较规范,但大多数商家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三类:
一、印制错误。企业缺乏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在印制时出现了错误,但这些企业经过条码注册;
二、乱编条码。一些企业没有经过注册,模仿商品条码的标识图样,随意编造一条条码印在商品包装上;
三、稼接他人条码。抄袭其他厂家商品上的条码,把别人注册的条码印在自己的商品上。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分别对 “ 问题条码 ” 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置。通过此次条码专项执法检查,提高了广大经销单位对条码重要性的认识,对规范全县商品条码的使用,促进商品条码的规范、合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注意识别商品条码,保护自身的权益。商品条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代码由 13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国产商品前 3 位数字为 690-695( 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商品只有 690-694) 、香港地区出产商品为 489 、台湾地区出产的商品为 471 。如发现商品标注产地与代码不相符的,最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 12365 进行举报。 (徐希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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