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带上“电子身份证”
市民日常用药更安全啦
3月1日起,沈阳市面上流通的每一盒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都会随身携带一张“电子身份证”,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和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药品的源头、批次、流向,快速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一消息,此项工作已列入沈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对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批发环节实行电子监管。据市食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负责人介绍,药品电子监管相当于给每一种药品附了一张“电子身份证”,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出厂时,就要给药品赋予一个独特的条码;药品从医药公司配送、流通到医疗机构、药房的过程中,途经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扫码”,把信息上传到国家的数据平台。任何一种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和事故后,立刻就可以通过数据库找到相关的信息,追本溯源,清晰流向,防止事故扩大,保障人们的用药安全。同时,也可以防止假劣药品流入正规渠道。目前,沈阳已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要求,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这些药物几乎涵盖了市民的日常医疗用药。
此前,沈阳已经对麻醉药品和一二类精神药品、疫苗、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等等药品实行了全程电子监管。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