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日报(记者 李兵)春节临近,跟“年”有关的各类消费都热了起来。在锦城一家大型购物场所,记者看到尽管都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半了,可购物的人流丝毫没有变稀少。两位在电梯口帮忙看护消费者上下楼梯的工作人员在聊天,其中一位说:“这两天买东西的人特别多,白天晚上都是人,累死了。”另一个说:“可不咋的,一个个的还都不少买,呵呵,是累点,可挣的多了。”接肩擦踵的购物人流中,难免有消费者上了购物的糊涂当。
在几家大型超市和商场,记者看到糖果、干货、海味、腊味这些传统年货,都摆在抢眼位置以吸引消费者,不少商品还标明是特价。每到年货热销的时候,相关部门都会接到投诉。如有的商家规定了特价商品的销售期限,但期限过后却没有明示,直到消费者交款时才发现。因此,提醒各位消费者要留意促销期后特价商品的价格变动,以防跌入陷阱。
消费者赵先生前几天在一家超市买年货,拿了一盒特价10.9元的饼干,结果在结账时收银员却收了他13元,虽然最后商家承认是因电脑输入错误将多收的钱还给了赵先生,但赵先生非常不痛快:“当时如果不是仔细查看小票,就这么被蒙了都不知道。”在某大型购物超市,记者也买了一大堆零食和生活用品,在结账时因为人多排队等候花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面对着一个接着一个的消费者收账,收银员也是忙得团团转,连喘口气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匆忙之中,记者买的“无籽西瓜”被扫了两下,消费小票上有两个“4.30”元。回到家里看的时候,超市已经关门了。为了“4.30”元,一想到还需第二天返回超市,继续接受商场那如织的购物人流,记者放弃了这个想法。据了解,年末由于市民采购的消费品种比较多,一些消费者在结账后看着一长串的商品价格单,怕麻烦不仔细查看,结果“糊涂消费”了都不知道。为此,工商人士提醒,无论多麻烦,市民在结账后应仔细核对购物凭证上的单价和数量,特别是一个特价商品的价格,并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以便维权。
就此问题,记者也资询了工商人部门。据介绍,市民在购买年货时,还应注意不要被商家的虚假打折所迷惑。在节日前后,一些商店频频出现“节日特价”、“年货甩卖”等招牌,这些商家销售的商品往往是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或质量有问题的商品等,有的商家甚至采用明降暗升的手法,使消费者最后买到的打折商品甚至高于原价。
因此,工商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这些打折商品时应保持清醒,对打折商品,一定要看其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是否清楚或过期,生产单位、QS标识是否标注,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购买打折的散装食品时,最好选择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有标签标注,并且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有防尘设施的散装食品。
来源:锦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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