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子监管码的删除,某知名食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只是我们取得的初步胜利。”此前国家质检总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企业要赋码生产,今后要不要按文件的规定去做还是另外一回事,食品企业正与国家质检总局沟通协商此事。
“但目前,质检总局还没有给明确的回复。”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有困难的企业,经过申请,赋码时间可以推迟到今年12月31日。“我们已经打了报告向地方质监局申请了,但过了12月31日还没有赋码,产品是不是就真不能销售了,这是我们担心的问题。”
担心电子监管制度是否继续推行的不仅仅是这些生产商,还有防伪企业、印刷企业。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电子监管码的内容后,已经有印刷企业准备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索赔。
今年以来,“为加快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步伐,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赋码印刷工作,提高赋码印刷的质量”,经各省质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国家质检总局指定了三批印刷企业,并公布了其名单。生产商在印制电子监管码时,按照自愿原则在名单中选择印厂。
某印刷企业董事长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今年1月份,他的企业成为质检总局指定的首批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质检总局“希望我们积极参与”,“我们受到政府的指定,肯定有业务可作”。
“3月份到5月份,我们就准备购买设备,最后花了200万左右买了进口的喷码设备。”该董事长表示,可是到现在没有一项业务,设备一直闲置着。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电子监管的内容后,是否赋码“就不受法律的约束”。他担心,这样以来以后就更不会有业务。
电子监管码的出路
8月25日,有关监管码的条款被删除的消息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上传出,与此同时,起诉国家质检总局的数家防伪企业及其代理律师周泽从北京市一中院了解到,他们的案子已经立案了。“但是还没有分配到具体的法庭和法官手里。”
记者打电话向法院查询立案情况,被告知,还没有立案。
8月26日,防伪企业再次咨询立案情况,一位办事员表示:“材料受理了并不代表就是立案了,材料受理后我们还需要对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一次法院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周泽期待着一中院对立案结果给出明确答复。他和防伪企业将发起对国家质检总局的第四起诉讼。“前3起诉讼,如果以某个理由不立案,我们会换一个理由打第四波诉讼”。
显然,电子监管码相关条款从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的同时,防伪企业又连续不断地起诉国家质检总局。电子监管码会不会继续推行,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8月1日,4家防伪企业起诉质检总局,第二天,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副司长严冯敏与总局下属的中国防伪行业协会3名主要负责人,约见起诉企业代表,希望企业撤诉,被企业拒绝。
8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其下属的防伪协会再一次约见多家企业代表,双方又是不欢而散。8月12日,质检总局第三次约见防伪企业,但被企业拒绝。
周泽表示:“质检总局前两次(对话)奠定的基调是:电子监管码是个好东西,电子监管网还是要坚持推广。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就不愿跟他们谈。”
在第二次对话时,质检总局透露了对电子监管码的下一步打算。
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副司长严冯敏表示,对电子监管网的经营,已经作了调整,现在不像过去那样由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直接面对企业,而是直接由总局对企业,入网现在是由总局条码中心直接受理。推广电子监管网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不向企业收费,欢迎有能力的企业加入到电子监管网的建设中来,只要技术可靠,经过专家鉴定认可就行。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质疑,企业作为经营者,一定是要赢利的,各家防伪企业加入中信国检经营的电子监管网,怎样营利?“这样是不是又变成了我们入伙参与经营质检总局推广的电子监管网了?”
严冯敏表示,企业可以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营利,总局领导态度很明确,关键是落实。
严冯敏还表示,对于入网企业每年交纳600元的入网费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4月份以来一直跟财政部、发改委商讨,争取国家立项,由财政拨钱来建设电子监管网。
对此,周泽告诉记者:“这又存在一个问题,是国家拨款重新建设电子监管网呢,还是把电子监管网给买下来?如果买这个监管网的话,就意味着一个公司搞一个项目卖给国家,公司是要赚钱的,国家凭什么给他赚钱?现在要警惕把这样的东西甩给国家,把违法的东西合法化,让国家来买单。这也是我们目前最担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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